有關大陸委員會建置「常態化制度化查核軍公教人員不得在中國大陸設籍、領用中共相關身分證件」專區,及檢送修正「常態化、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」一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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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5-11-05 17:45:31  點閱:103


主旨: 有關大陸委員會建置「常態化制度化查核軍公教人員不得在中國大陸設籍、領用中共相關身分證件」專區,及檢送修正「常態化、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」一案,請查照。
說明:  
一、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0月9日總處培字第1140022248號函辦理。
二、 大陸委員會依114年7月28日「研商建立各機關(構)學校人員任用資格符合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常態化、制度化查核機制」會議決議,於該會全球資訊網建置「常態化制度化查核軍公教人員不得在中國大陸設籍、領用中共相關身分證件」專區(https://www.mac.gov.tw)。另修正「常態化、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」及「擬任(現職)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、領用中國大陸護照、身分證、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」,請各機關學校確實轉達,自115年1月1日軍公教人員常態化、制度化查核機制正式施行後,應依新版範圍表及具結書辦理查核;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並將配合修正線上具結書格式,屆時請各機關學校多加宣導運用。
三、 檢附相關函文及附件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