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116年教育人員退休意願調查】凡符合退休資格且有意願申請的師長,請於 5月26日(二)前 向人事室提出申請。
上一則公告
下一則公告
人事公告 / 張貼者
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6-05-19 15:58:39
點閱:12
| 主旨: |
有關本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育人員116年退休意願調查作業,請於本(115)年6月5日(星期五)前至「RTCMPT:公教人員退休撫卹試算系統」進行報送,並至Google表單填報辦理情形,請查照。 |
| 一、 |
為編列116年度教育人員退休經費預算,請各校詳閱退休意願調查作業注意事項暨操作手冊,依限至ECPA「RTCMPT:公教人員退休撫卹試算系統/退休意願調查」完成退休意願調查報送作業,並至Google表單(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E5uAHpgTyozFHBrZ9)填報辦理情形,俾勾稽試算系統報送資料;學校內無登記退休者,無須報送。 |
| (一) |
本案調查對象為預計於116年申請自願(含屆齡)退休之教育人員,申請人須符合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18條及第20條等規定所定退休資格條件。 |
| 1、 |
適用指標數(可採計退休年資與實際年齡合計數):指標數為「85」且至少需「年滿55歲」。 |
| 2、 |
未適用指標數:任職滿15年,依退撫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辦理退休者,需年滿58歲。 |
| 三、 |
鑒於每年度內屢有未登記退休人員申請退休,或已登記退休人員於本府經費編列後復撤銷或變更退休申請,為有效管理本府退休經費預算分配,爰請各校確依下列事項配合辦理,並廣為宣導: |
| (一) |
各校於辦理退休意願調查時,應確實向具有退休資格人員敘明相關權益,並請登記退休之人員審慎擇定退休日期及支領退休金種類。 |
| (二) |
各校應確實清查管控當年度屆齡退休人員,請務必主動告知當事人,並列入當年登記退休名冊,以維護其權益。 |
| (三) |
為控管本府退休經費預算分配,未及登記116年退休有案者,如因本人重大傷病或照顧年邁家屬等特殊原因而欲申請退休,請檢附敘明特殊原因之簽案及佐證資料,另案函報本府同意。各校人事單位應確實遵循前開規定事項辦理,並應妥適向具有退休資格之人員加強宣導,避免影響退休人員權益。 |
| 四、 |
本退休意願調查僅為退休經費預算編列之參考,實際退休生效日、年資及相關給與仍需以退休案件審定結果為準。 |
| 五、 |
檢附操作手冊、教育人員申請退休登記暨年資檢核表及退撫種籽教師人員名冊各1份。 |